學雷鋒活動管理制度
一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,營造一個“我為人人、人人為我”的良好氛圍,不斷壯大志愿者隊伍,增強干部職工凝聚力。
二、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時,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(guī)以及單位相關(guān)性的公共行為準則,個人行為道德。
三、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要佩戴標志。
四、廉潔自律,不準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務對象收取錢物。
五、文明服務,切實維護好志愿者的社會形象。
六、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,要發(fā)揚團隊精神和協(xié)作精神。
七、志愿者在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時,應與被幫扶對象搞好關(guān)系并建立長久的服務聯(lián)系。
八、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例會,研究討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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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二年六月